沈阳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是国家颁发的一道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才市场管理,规范人才市场行为,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人才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区、县(市)人事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市场的管理。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城管、档案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人才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