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

江西省景德镇市市辖区
昌江区,是江西省景德镇市市辖区。地处景德镇市西南部,以境内河流昌江流经而得名,位于东经117°1′~117°16′,北纬29°6′~29°26′之间,南邻乐平市,北接浮梁县,西靠鄱阳县,环绕珠山区,截至2024年11月,昌江区辖2个镇、1个乡、3个街道,33个村,36个社区,政府驻地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6号,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20.06万人,区域面积315平方千米。[1][3]
2019年7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2024年,昌江区地区生产总值(GDP)295.85亿元,同比增长4.0%。[2]

历史沿革

境域春秋时属古番(鄱)地,唐代以后境域大部属浮梁县,解放后地属景德镇。1954年成立市郊区。1970年3月景南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辖太白园、昌江、东郊人民公社。1979年3月,景南区改称昌江区,为县一级权力机构,下设街道办事处。
1980年12月成立昌江区人民政府。1983年7月波阳县的鱼山公社及荷塘垦殖场划入昌江区。同年古城公社、枫树山林场、朝阳垦殖场、先锋垦殖场划归昌江区管辖。2002年8月,将景德镇市珠山区的西郊街道办事处划归昌江区管辖;昌江区的太白园街道办事处划归珠山区管辖。2005年7月1日,将吕蒙乡成建制从昌江区移交景德镇市高新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