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炮,又称小钢炮,主要起源于抗日战争时期,一般是指九七式迫击炮,因其是侵华日军使用较多的火炮,被中国抗日军民称为“小钢炮”。[1]
钢炮非常轻便,既可由马匹拖曳,也能由几个步兵拖着走。92式步兵炮由日本研制,于1928年11月研制完成,1930年3月投入使用。其质量仅为0.212吨,全高仅有62厘米,全长2.745米,但发射的炮弹却不轻,高爆弹重达3.8公斤。该炮的最大射程为2788米,最 小射程为100米。与同期日本生产的90式榴弹炮相比,92式步兵炮的使用效果和评价更为出色,因为后者评价不高,主要是因为过于沉重。[2] 钢炮原始含义
由于迫击炮具有操作简单、运动灵便、发火准确等优点,且具有曲射和平射性能,适用于炮兵团和要塞重地作战,对压制敌军火力,为我军提供火力支援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运用游击战术的八路军军队中广为使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陈锡联上将,就曾因为作战勇敢,屡建战功,被指战员们誉为“小钢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