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乃光

甘绍相之子
甘乃光(1897年—1956年),男,汉族,广西岑溪人,辛亥革命元老甘绍相之子。曾担任黄埔军校政治部英文秘书兼政治教官、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部长、广州市市长、国民政府内政部政务次长、外交部政务次长、行政院秘书长、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等诸多职务。[1][2]
甘乃光于1917年入岭南大学,1922年从该校经济系毕业,并留校任职两年。1924年国共首次合作时加入国民党,任廖仲恺秘书并编撰《经济日报》,6月起任黄埔军校政治部英文秘书兼政治教官,还兼任党中央宣传部编纂和建国桂军军官学校政治部主任等。1925年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等,廖仲恺遇刺后任廖案检查委员,还在相关查办委员会任职。1926年在国民党二大当选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兼青年部部长,后任农民部部长,属左派。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拒任蒋方职务,9月代表武汉政府参加谈判,后任中央特别委员会候补委员等,同年任广州市市长,后因广州起义停职。1928年春赴美深造,后游历欧洲多国。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恢复党籍,当选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后渐靠拢蒋介石。此后历任内政部政务次长、暂代内政部部长等职。抗战时期,任国防参议会秘书长等多项要职。1945年当选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后任外交部政务次长。1947年任行政院秘书长、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任驻澳大使,1951年卸任定居澳洲,1956年病逝。[1][2]

人物简介

甘乃光(1897—1956),黄埔军校政治部英文秘书兼教官。别字自明,广西岑溪人。广州岭南大学经济系、芝加哥大学研究院毕业。1924年6月起任黄埔军校政治部英文秘书兼政治教官,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编[zuǎn],驻粤建国桂军军官学校政治部主任。中央实业部代理部长,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广东南路各属行政委员。当选国民党第二届中央常委,并兼中央青年部长和中央农民部长,还兼广东省政府委员。省党部执行委员和广州政治分会委员。1926年起任黄埔军校第四期政治讲师,中山大学训育部主任和广州《民国日报》社社长。1927年任广东省党部改组委员,广州市市长。1931年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后任内政部政务次长,武昌行营第五处处长,军事委员会禁烟委员会常委。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防参议会秘书长,中央党部副秘书长,三青团临时中央干事会干事。1945年后任外交部次长,驻澳大利亚大使,1951年卸任后定居澳洲。

生平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