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9年,英国殖民主义者在尼东部设立比夫拉湾领事馆。1851年,英国殖民主义者强迫拉各斯土王将拉各斯割让给英国,成为英国西非殖民地的一部分。1914年,英国将尼北部的“北尼日利亚保护国”、东部的“尼日尔海岸保护国”和西部的拉各斯统一成“尼日利亚殖民地和保护国”。由于拉各斯的特殊地理位置,是天然海港,有利于物资的进出口,英国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将拉各斯定为尼日利亚首都。自此,拉各斯逐渐繁荣,发展成为尼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1951年,英国政府将约鲁巴族聚居的尼西南部、伊博人定居的东南部和豪萨人定居的北部各划为一个区,拉各斯作为首都独立于其它州。1960年,尼独立时依旧将拉各斯定为首都。在设立拉各斯州之前,拉各斯区域的市政管理由联邦政府下设的拉各斯事务部(the Federal Ministry of Lagos Affairs)负责,而拉各斯城市委员会(the Lagos City Council)作为拉各斯市的管理当局。1968年,拉各斯岛(Lagos Island)同时作为尼日利亚联邦首都和拉各斯州府。随着1976年阿布贾联邦首都特区的建立,拉各斯州府迁至Ikeja;1991年12月12日,随着联邦政府正式迁至阿布贾,拉各斯岛也停止作为尼日利亚联邦的政治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