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画(Landscape painting),即以风景为题材的绘画作品。它可以真实或想象的自然与人造景物为内容,包括自然风景、城市风景、海景等亚型,包括西方油画、水彩画和中国山水画等,是景观艺术在绘画的表现,主要传统源于西方绘画和中国艺术。[1][2]在中国古代风景画主要表现为山水画,[3]在西方,风景画独立成科。[4]中西方画家透过观察山、水、天等自然氛围与元素,开拓渲染风景,并赋之以个人风格的方法。[5] 风景画成熟于17世纪的荷兰,[4]雷斯达尔、维采尔、霍贝玛对风景画的发展有较大贡献。18世纪的英国画家康斯特布尔直接描写自然的写生态度,影响到法国印象主义画家。19世纪的画家注重表现高山、大海、晨雾等自然风景。以柯罗、米莱为首的法国巴比松画派,开始采取自然主义的态度表现风景。19世纪后期,印象主义画家以明暗和色彩的协调使风景画成为绘画中的重要门类。俄国的风景画以希什金、列维坦为代表,日本则以东山魁夷为代表。独立的中国山水画出现在公元4世纪前后,[4][6]风景画这词约在20世纪传入中国,颜文梁作为早期的风景画家而知名,吴冠中的风景画富于民族情调。[6] 中国山水画有别于西方风景画,中国山水画的突出特点是写意,更加注重意境和情感的表达。西方的风景画强调写实,追求最大程度地接近并真实地再现自然。[7][8]风景画中的精神因素的承认从东亚艺术开始,通过道教等哲学传统呈现,在西方则表现为对浪漫主义的认可。[2] 东西方差异
中国山水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和审美情趣以及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样,在西方画坛占重要地位的风景画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