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养

又称信息素质、信息能力
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简写为IL),[1]又称信息素质、信息能力等。[2]信息素养的内涵主要包括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四个要素。[1]信息素养已成为现代人文化素养的一部分,信息素养能力是信息社会人发展的核心问题。[3]
信息素养一词最早出现在1974年,时任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的保罗·泽考斯基(Paul Zurkowski)首次提出“信息素养是人们在解决问题时利用信息的技术和技能。”此后信息素养开始进入学术研究视野。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下属的“信息素养总统委员会”将信息素养定义为:要成为一个有信息素养的人,必须能够确定何时需要信息,并且具有检索、评估和有效使用所需信息的能力。2003年,美国国家图书馆和信息科学委员会、国家信息素养论坛为信息素养作了新的定义:信息素养包括信息意识(个人对信息的关注和主动意识到自身的信息需求)和信息能力(即为发现、解决实际工作、生活中的问题而鉴别、查找、评价信息,有效地创造、使用和交流信息的能力)的要求。[1]

定义

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更确切的名称应该是 信息文化(Information Literacy)
信息素养是一种基本能力:信息素养是一种对信息社会的适应能力。美国教育技术CEO论坛2001年第4季度报告提出21世纪的能力素质,包括基本学习技能(指读、写、算)、信息素养、创新思维能力、人际交往与合作精神、实践能力。信息素养是其中一个方面,它涉及信息的意识、信息的能力和信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