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省,存在于1945至1949年的省市,位于黑龙江地区东部三江平原,是解放战争时期设置的省区之一,其名称沿用国民党政府公布的省名。[1] 1945年10月25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设置三江地区,成立行政 专员公署。同年11月21日,撤销三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宣布成立合江省政府,驻佳木斯市。1946年2月,松江省的通河县划归合江省管辖;4月,合江省将东安市和虎林、密山、鸡宁、林口4县划归新设置的绥宁省管辖,撤销佳木斯专区;1947年1月至5月,合江省增设刁翎、依东、双河、永安4县;设立第一、第三、第四专区,将原东安专区改为第二专区。同年7月,合江省撤销第一、第三、第四专区;1948年5月,合江省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6月,合江省撤销依东县,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依兰县和桦南县;1949年1月,合江省撤销同江县,并入富锦县;撤销刁翎县,并入林口县。同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合江省建制,并入松江省。5月11日,两省机构正式合并。[2][1] 名字来源
1945年11月21日,在原满东安、三江2省行政区域的基础上正式建立合江省,其名称亦来之国民政府公布的省称。省会设于佳木斯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