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诗词之乡

每年评定一次的称号
从中华诗词学会传来消息,高邮市及界首镇、临泽镇、三垛镇和菱塘回族乡获得中华诗词之乡称号,为我市再添崭新的文化名片。
2002年6月湖南省汉寿县被国家授予“中华诗词之乡”。
2011年7月29日,河北省卢龙县被命名为“中华诗词之乡”。
2015年,四川省渠县被授予“中国诗歌之乡”

代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