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以纪传体为编撰体例的史书
正史是指以纪传体为编撰体例的史书。代表史书有纪二十四史。其他纪传体体裁的史书也可称为正史。早期我国史书如《春秋》等都为编年体史书,后司马迁在编写《史记》过程中增补了本纪、世家、列传、志、表,班固编写《汉书》沿用此体例,但删去世家。
此后纪传体被各朝奉为正规体列。而以纪传体为编写体例的书也就称作正史,意味用正规体例写作的史书。

详细解释

1. 主要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
清朝乾隆年间编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隋书·经籍志二》:“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清冯桂芬《<明纪>序》:“史家分纪传、编年二体,而纪传为正史。”胡适《论短篇小说》:“又如《水浒传》所记宋江等三十六人是正史所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