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良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春良,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河北霸州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2][3][4]
2026年7月22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春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春良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春良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4]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80.09--1984.07 解放军第二炮兵技术学院动力机械系制氮设备专业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