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负责管理,是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应急管理部设立国家消防救援局,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省、市、县级分别设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城市和乡镇根据需要按标准设立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总队以下单位保持原建制。
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一周年,完成了120多万起应急救援任务,营救疏散66万多名遇险群众。队伍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等定位,着眼“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着力从救援理念、职能、能力、装备、方式、机制6个方面推动队伍转型升级。[1]

发展历史

2018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