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为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实际而制定,适用于在该市市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使用和保护的管理。
该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含附则),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3月2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广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内容全文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1996年10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