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P.R.,简称“公关”),现代公共关系一词是艾维·李于1906年提出,1976年,美国学者莱克斯·哈罗博士收集了472个公共关系定义,分析归纳后,他提出了一个定义:公共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管理职能,它帮助一个组织建立并保持与其公众之间的交流、理解、接受与合作;它参与处理各种问题和事件;它帮助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公众舆论并作出反映;它明确和强调管理部门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它作为社会趋势的监视者,帮助企业保持与社会变动同步;它运用研究成果和正当的、有效的传播技能作为其主要工具,不论是其字面意思还是其实际意思基本上都是一致的,都是指组织机构与公众环境之间的沟通与传播关系。[1][2][3]
1980年代初,公共关系一词登陆中国,2000年后,在中国进入快速增长期。[4]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新兴专业,开设大专、本科至最高硕士的课程。关于公共关系的各种定义有很多,一般指一个社会组织用传播手段使自己与公共关系学相关公众之间形成双向交流,使双方达到相互了解和相互适应的管理活动,反映了公共关系是一种传播活动,也是一种管理职能。[5] 历史沿革
公关的源流
希腊的理论家们认为最早的公共关系书籍是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他们曾对公众意志的重要性进行讨论,诗人们以诗歌操纵舆论,古罗马人的政治词汇中出现的某些短语和思想都与现代概念的舆论相差无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