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机处

清朝中后期的中枢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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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清朝官署名,也称军机房、总理处,是清朝时期的中枢权力机关。[2]
雍正七年(1729年),清廷对西北用兵,为商议军务,雍正帝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漏泄机密,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后改为军机房,又改为军机处,雍正十年(1732年)改称“办理军机处”,战事结束后仍保留为常设机构,总揽军、政大权,成为处理军政要务的最高权力机关。宣统三年(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后军机处被撤销。[2]
军机处的主要职责有掌书谕旨,参赞军事、政治、外交、刑狱大事,对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等。军机处没有正式署衙和专职官员,军机大臣由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俗称“大军机”,其属官为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官员既无品级也无俸禄,任免全凭皇帝意志。[2]
军机处在权力上虽然是执政的最高机关,但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实际上完全处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同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成为封建皇权的统治工具,标志着清朝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巅峰的产物。[3]

发展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