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省编委关于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知》(鄂编文〔2013〕24号)精神,设立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年11月,因机构改革,更名为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