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主导节目进程的专业工作者
主持人,也称节目主持人,[2]英文名为Anchor/Host,[1]是指集编辑、记者、播音员于一身,具有采、编、播、控等多种业务能力,以固定的真实人物为听众或观众,主持一个相对固定的节目(广播或电视)中的媒体从业人员。[2]如按节目内容属性划分,主持人可分为以下七类:新闻节目主持人、教育类节目主持人、对象性节目主持人、服务性节目主持人、综艺节目主持人、谈话节目主持人、特别节目主持人。[3]
世界上最早的主持人(Host / Hostess)起源于美国。[4]中国最早在1981年的电台广播“空中之友”栏目设主持人,由徐曼小姐主持之后,1981年央视在赵忠祥主持的《北京中学生智力竞赛》节目中使用“节目主持人”一词开了中国电视节目主持人之先河。主持人具有工作职责广泛、以第一人称面对观众、与受众直接对话、与节目关系密切的特点。[5]主持人要求应具有政治素养、[6]专业知识、[7]媒介素养、[8]专业精神、[9]专业技能、[10]执业证书等。[11]主持人能提高节目质量、使节目风格多样化、增强节目整体性、密切与受众的关系。[12]

概况

主持人在英文中有两个不同的对应词:一是Anchor,即新闻节目主持人或新闻主播;另一个是Host,即专栏节目的串联人、协调人,其含义是“主人”(相对于客人而言)。如果按Anchor来界定中国的节目主持人,则目前还只有少数这类主持人;如果按Host来界定,则有大量的这类主持人。[1]自节目主持人诞生来,理论界有关主持人界定的说法和表述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1999年11月,中国广播电视学会节目主持人学术委员会曾在珠海召开学术年会,专门讨论了“节目主持人的定义”,但未能达成共识。[13]主持人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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