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郡

秦代设置的三十六郡之一
秦置三十六郡之一,原为楚国黔中郡[1]秦洞庭郡废于二世之末,入汉,乃改置长沙国 ( 南 ) 和武陵郡 ( 北 ) 。

历史

黔中郡是楚国的一个郡,公元前223年王翦秦军灭楚后,将楚国纳入秦朝版图,秦朝改黔中郡为洞庭郡,由于楚国人对秦朝的抵制,仍用黔中郡称呼,所以造成史书记载有误。《史记》和《汉书》中记载的黔中郡就是洞庭郡。

考古发现

2002年6月,在湖南湘西龙山县里耶镇的一个河滩上,考古队员发现了一口巨大的古代水井。经过二十七天的发掘,人们在深达十七米的巨大水井中,出土了三万六千枚的秦简[],是全国秦简牍总合的九倍。这是继秦始皇陵兵马俑之后,中国秦代考古又一重大的发现。在随后的解读中专家看到,秦简牍涉及包罗万象,内容大到中央的政令、行政区划的设置、官吏的任免、军事物资的调配。小到村邑负责人里长和邮差的任免、村口渡船的添置等方面。在挖掘清理过程中发现一枚“迁凌以邮洞庭”的简牍,揭开了洞庭郡的面目,挑战了史学家们的权威,后经过简牍记载证实了,黔中郡就是洞庭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