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是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加强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湘西自治州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办法。
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39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95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湘发改法规〔2016〕10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