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澹

崔澹
崔澹,字知之,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唐朝官吏、诗人。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前燕秘书监崔懿后裔,崔玙之子。唐大中十三年(859年)进士及第,终吏部侍郎

家族情况

崔澹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第二房崔氏为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之一,始祖为前燕秘书监崔懿第二子崔琨。博陵崔氏,作为中原门阀士族“五姓七望”之一,两汉以来家世非常显赫,引起唐朝统治者的担忧。为抑制中原门阀士族的影响力,唐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诏,禁止包括崔懿八子后裔在内的“七姓十家”之间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诏的执行也是大打折扣的,不但没有起到削弱“七姓十家”的作用,反而无形中抬高了他们的身份。晚唐以来,博陵崔氏第二房家族成员更是[]组拖绅、历践台阁藩岳者二十余人,历数唐代大中以来的名门望族,博陵崔氏第二房被推为“甲等”,为当时天下“士族之冠”。
父亲:崔玙,字朗士。河中节度使
儿子:崔远,字昌之。唐昭宗时期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