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
省级行政区的行政机构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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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Governor)是省级行政区的行政机构首长。是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属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级别为省部级正职。
[1]
在中国即为省人民政府首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港澳地区称为特区行政长官(或“特首”),行政级别与内地省长相同,由港澳地区选举产生,并由中央人民政府进行任命。向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述职汇报工作。
各省省长
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
殷勇
[2]
天津市人民政府
市长
张工
[3]
河北省人民政府
省长
王正谱
[4]
山西省人民政府
省长
卢东亮
[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主席
包钢
[6]
辽宁省人民政府
省长
王新伟
[7]
吉林省人民政府
省长
胡玉亭
[8]
[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