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旗

中华民国的国家象征之一
中华民国国旗(The national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是指中国在1912年—1949年期间使用的国旗。[2]分不同时期主要有两种即五色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1]
1895年,经过陆皓东的精心设计,用于革命的青天白日旗诞生。[3]1906年冬,同盟会本部召集干事会编纂《革命方略》会议上,孙中山主张沿用兴中会会员陆皓东设计的青天白日旗。[4]以后的1907年潮州黄冈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钦州防城起义、广西镇南关起义、1908年的饮州马笃山起义、云南河口起义、1901年的广州起义及次年的广州起义中,同盟会革命军均采用了青天白日满地红三色旗作为革命之标帜。[2]1911年,江浙联军攻克东南重镇南京,12月4日,讨论筹备组,中央政府事宜决定以五色为国旗。[5]1912年6月8日,袁世凯发布“临时大总统令”:“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五色旗正式成为中华民国法定国旗。[3]1921年4月,广州非常国会通过了《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公布旗帜是青天白日满地红旗。[6]1924年6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定青天白日旗为党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6]1928年10月8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73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以青天白日旗为党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的决议案。[2]1928年12月,东北易帜后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五色旗成为民国国旗。[7]1949年,国民党反动政权被推翻,大陆解放,此旗遂废。[2]
中华民国国旗主要有两种,即五色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五色旗:1912年1月10日,五色旗定为国旗、[8],该旗使用时间较早。图案以红、黄、蓝、白、黑五色代表汉、满、蒙古、回、藏五族联合成大共和国之至德。特点是创意根据中国文化用五数之习惯,五色也可代表仁、义、礼、智、信五德。[1]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在1927年,正式定为国旗,[9]孙中山三民主义革命的标志。从诞生到高悬于国门之上经历过艰难曲折的历程。提出沿用兴中会的青天白日旗,增加红色于其上,纪念诸先烈为此旗流的血。并解释改作红、蓝、白三色,以符合自由、平等、博爱之真义。[1]

旗帜历史

诞生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