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3月30日,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干部、战士及护送部队270余人,由鲁北南下鲁南,途经博山太河镇(现属淄博市淄川区)时,遭到驻扎在此的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别动总队第五纵队司令秦启荣所属王尚志部的袭击,2人当场死亡,20多人负伤,近200人被俘。此即太河惨案,又称博山惨案。这是抗日战争时期山东国民党顽固派制造的一次严重的 “反共”流血事件。 案发地点
太河镇在博山以东60余里,位于连接我清河、鲁中和胶东根据地的交通要道上。太河是一个数百户人家的村庄,是太河镇政府的驻地,周围有很高的石头围墙。东北方向有金 鸡山、青龙山,西面有豹眼山、虎头山,西南方是钓鱼台。淄河从山谷中穿过,顺着太河镇西面围墙转了一个弯,然后贴着围墙向北蜿蜒而去。 案发背景
1939年3月,在鲁北清河地区坚持敌后武装斗争的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为了适应抗日形势发展的需要,奉中共山东分局之命,选派62名干部、战士到鲁南“山东军政干部学校”和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途中路经太河镇。此时,在淄河流域坚持抗日斗争的八路军四支队冯毅之营已经撤离太河,国民党第五纵队司令秦启荣所属第五指挥部指挥王尚志部占据了太河地区。为避免冲突, 我部派人前去王尚志部联系,说明意图,王尚志表示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