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是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于1992年7月7日颁布的规定。

正文

由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联合于1992年7月7日发布。
第一条 为使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使用汉字规范化,消除用字不规范现象,根据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汉字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