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

以催眠术使人意识变窄和恍惚的过程和状态
催眠(hypnosis)[2],既指催眠师用暗示的力量,使接受催眠者在思想、感受、感觉、知觉或行为方面发生变化的过程,也指催眠达到的使人意识变窄、处于恍惚的状态结果。其内涵兼具过程和状态两个层面。[7][8][3]在催眠状态下,人们不是昏昏欲睡,而是更加清醒,思维更加敏捷,做事效率更高,这是因为通过催眠达到的“单一意念”状态使人的注意力更加集中,更加具有创造力。[2]催眠的古希腊语原文为hypnos,意为“睡眠之神”。[9][2]英国医师布莱德(James Braid)根据hypnos的字意创用英文单词hypnotism表示“催眠术”[6],后创立“催眠”(hypnosis)。[9]
使用类似催眠的手段改变人们的行为可以追溯到史前时期,暗示和单调的刺激在世界古老文化中就有应用。[10]古埃及、古希腊神庙里的祭司在催眠状态中为人预卜吉凶的活动等,可以看做是一种原始状态的催眠术。[6]1771年,维也纳耶稣会会士希尔(Maximillian Hell)将一块磁性钢板放在病体上而取得疗效。1774年,维也纳医生麦斯麦(Franz Anton Mesmer)演示了磁性钢板的治病作用,并提出动物通磁理论,用此理论对患者催眠并进行心理治疗,此理论也被称为“麦斯麦术”。[6]19世纪上半叶,催眠术从法国传播到其他国家。[11]1843年,“现代催眠术的创始者”布莱德在《神经催眠术》中对催眠术进行了初步探讨。[6]十九世纪下半叶,李厄保(A.A.Liébeault)与沙可(Charcot,J.M.)同时也开始研究和采用催眠术,分别创立南锡学派及巴黎学派[12]巴黎学派认为催眠主要是一种生理学的或神经学的状态;而南锡学派认为催眠在本质上是一种心理现象。[13]1923年,美国医生米尔顿·艾瑞克森(M.H.Eickson)[14]开始研究催眠,并进行临床治疗[3],开创了后现代催眠与催眠治疗的新模式。[5]1933年,美国著名的行为学家卡拉克·赫尔出版的《催眠术与暗示:实验研究》开创了催眠正规走向科学和可以被研究时代。[2]1957年,艾瑞克森及其他催眠学者成立了美国临床催眠学会(ASCH),同时他也创办了《美国临床催眠期刊》,象征着催眠转变为被学术界认可的研究领域。[3]
催眠是一种意识状态,其特征为对暗示做出回应的能力增强。[3]催眠时会出现恍惚、时间扭曲、回溯等现象。[2]催眠主要可应用于生理、心理问题治疗[4],生理方面可用于治疗急性创伤性疼痛及慢性疼痛。[15]在心理治疗方面,催眠可以单独使用,以达到镇静、降低焦虑水平、镇痛的目的,也可以与其他技术联合使用,系统的催眠治疗可用于许多精神障碍及躯体疾病。[16]此外,催眠还可应用于学习、体育运动、司法及军事情报等领域[4]
然而在催眠广泛应用的过程中,研究者对其也有大量的争议,如关于催眠在促进记忆方面的有效性等方面。[17][18]同时在现实当中出现过催眠师利用催眠术犯罪的事件[19],1934年德国海德堡案件是利用催眠术犯罪中著名的案件[20]。而美国著名催眠专家艾瑞克森及相关学者认为,即便在催眠状态下,被催眠者也不会服从催眠师的指令去做违背人伦道德良知的事情,如果命令和自我意识不符,被催眠者会醒来。[19]

词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