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的国家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第一次修订通过,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历史进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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