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为了规范规章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
根据2017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修订

2001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2号公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