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质量奖

2009年湖北省政府设立的奖项
“长江质量奖”是湖北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于2009年9月设立。评选对象是湖北省内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强调战略和社会责任,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同时,获奖企业可使用“长江质量奖”标志,并列入湖北省重点打假保名优范围。

背景介绍

2009年7月13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长江质量奖”)。据悉,这是湖北省政府迄今为止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
“长江质量奖”为年度奖,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一次评奖,原则上每年获得“长江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5家。评定标准主要参照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评定标准,包括领导、战略策划、以顾客和市场为中心、测量与分析和知识管理、以人为本、过程管理、结果等部分,标准总分为1000分。获得“长江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的总评分不得低于600分(含),若当年申报企业或组织的总评分均低于600分(不含),该奖项将空缺。
“长江质量奖”还引入顾客满意度指数(CSI)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定“长江质量奖”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