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学会是中共福建省委有关领导联系、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代管的人民团体,是福建省法学界、法律界的全省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 机构与会员
福建省法学会成立于1982年9月,1982年、1986年、1989年、1993年、1998年 、2005年先后召开了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福建省法学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任期为五年。2007年3月,福建省法学会召开了六届二次理事会,根据情况变化对理事会成员作了增补、调整。第六届理事会现有理事115人,其中常务理事42人。现任会长是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徐谦,常务副会长是省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傅镛堃,第一副会长是省司法厅厅长陈保明,秘书长由省法学会副会长张琦兼任。省法学会机关设有办公室、研究部两个内设机构,办有会刊《福建法学》。 福建省法学会现有个人会员1000多人,主要聚集了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学科研部门、法律院校等理论与实践部门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各界 人士,组建有62个会员联络组。除个人会员外,还有团体会员48个。全省九个设区市都已成立了法学会,它们是省法学会的当然团体会员。为了加强对法学研究和各专业委员会的指导,福建省法学会成立了由本省法学界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并设有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台湾法学、环境与城乡建设法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际法学、劳动法学、婚姻家庭法学13个专业委员会,此外,还成立了主要由省内政法部门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司法实践经验研究委员会。 凡赞成福建省法学会章程,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并有一定法学研究能力的本省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或其他各界人士,可申请成为福建省法学会个人会员。凡赞成福建省法学会章程的本省法学教学、科研机构和各类法学、法律团体以及有志于法学研究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申请成为福建省法学会团体会员。欢迎省内各界致力于法学研究发展的有识之士加入福建省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