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墓,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雷锋路东段61号雷锋纪念馆内,[1]为地表墓体建筑,全部采用优质花岗岩石砌筑,占地近800平方米。墓 主体长3.3米,宽2.1米,高0.6米,上部为辽宁省法库县产的一整块灰色梯形花岗岩石,重7.5吨,下部为黑色磨光花岗岩基石。[2] 1962年8月17日下午,抚顺市党政军机关共同举办的雷锋烈士公祭大会在抚顺市望花区礼堂举行。公祭大会后,雷锋的灵柩经望花大街运往葛布烈士公墓安葬。1964年4月,抚顺市为纪念雷锋,在望花公园重建了雷锋墓,公园也因此更名为雷锋公园。[3]1964年,重建的雷锋葛原为出水泥结构改建为花体,雷锋的棺椁[guǒ]被安放在地下一米多深的砖筑椁室。1969年,改扩建为直径5米的半球型混凝土墓。1983年,水泥结构改建为花岗岩结构,现墓主体为灰色梯形花岗岩,下部为里色磨光花岗岩其石,墓前有北京建筑艺术雕塑厂用汉白玉精雕的四季花卉花环,斜嵌在黑色的花岗岩方石上。2014年,对雷锋墓进行修缮。[4] 1979年8月16日,雷锋墓被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定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5日,雷锋墓及雷锋纪念碑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021年3月,被辽宁省文物局确定为辽宁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历史沿革
1962年8月,雷锋在一次事故中牺牲了。当时没有火化,因国家未提倡,这是最早下葬的葛布墓地,只称“烈士”,墓也比较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