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军于1944年12月22日建军。实行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组成的三结合“全民国防”体制。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由国家主席阮明哲兼任,政府总理阮晋勇任副主席。总兵力约为50万,其中陆军35万,海军近3万,防空-空军5万。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年限2-4年不等。年均国防预算约10亿美元。 国防政策
(一)巩固和加强以人民武装力量为骨干的全民国防和安全事业,将国防与安全相结合,不断完善军事法规体系,把党关于建设全民国防、人民安宁的主张和政策体制化;加强党对军队、公安和国防安全事业的领导,加强国家对国防和安全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全民和政治系统的综合力量,逐步增加国防和安全潜力,建立稳固的全民国防基础。 (二)坚持国防与经济紧密结合,强调巩固国防和发展经济是越南的两大战略任务,在目前和平状态下,要优先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同时要在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逐步加大对国防建设的投资比重,建设和巩固必要的国防工业基础设施,并利用民用经济设施为国防建设服务;明确国防工业的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国防工业的战略布局,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发展中心;根据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逐步提高军队的现代化水平,提高武装力量战斗力的综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