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根据2003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的,旨在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1][2]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内设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3]
成立背景
2003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中提到为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1] 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