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2018年11月,重新组建市知识产权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于2021年7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正局级。[1][2]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总体目标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组织实施。拟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