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行政机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是自然资源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5]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6]2018年4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挂牌。[1]

组建历程

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提出,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7]
2018年4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挂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