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标准
国家统一规定的一个标准
创建同名条目
条目
历史版本
编辑
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有: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医疗事故分级 标准(试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等。
[1]
评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