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级监督

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层级监督是指行政机关监督纵向划分为若干层级,各层级的业务性质和职能基本相同,不同层级的监督范围自上而下逐层缩小,各层级分别对上一层级负责而形成的层级节制的监督体制。

什么是层级监督

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具有通常性、广泛性和直接性的特点。从政府内部监督的各种类型分析,层级监督的频率远高于审计和监察等专门机关的监督:而且层级监督的范围最大,凡是行政执法行为,都列入它的监督视线之内,再则层级监督是以隶属关系纽带维系的,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具有直接、密切的联系。

层级监督的构成要素

1、层级监督的主体。主要是上级机关和行政首长。在我国,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等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是通过行政首长的作用具体实现的。行政首长是一定行政机关监督体系的核心,是该体系监督权力的最高承担者。他的价值观念、素质、能力和心理的优劣关系到层级监督作用的发挥。同时,行政首长的产生方式、他们掌握监督权力的方式等层级监督体制对层级监督作用的发挥有着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