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副两高
四副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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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副”一般指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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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般指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说明
“四副”一般指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 、全国政协副主席。“两高”一般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副两高”是副国级国家领导人,未包含属于副国级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和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纪委书记等党的领导人(由国家级正职人员兼任的级别算上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