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综合平衡

经济学术语
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是指根据客观规律的要求,从国家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技术状况出发,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合理分配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从而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以及各种生产要素之间相互衔接、基本适应和大体按比例协调发展,以求得社会总需求同总供给基本平衡,社会总产品能够比较充分实现的一种经济良性循环过程。

历史沿革

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方法起源于苏联的计划经济实践中,世界上第一个国民经济平衡表——《苏联1923/1924年国民经济平衡表》由苏联中央统计局编制。这一方法随后在其他国家得到改进和发展。美国经济学家W.里昂惕夫在30年代创立的投入产出分析方法,虽然基于西方的全部均衡理论,但也被视为平衡法的发展。在中国,毛泽东在1959年强调了综合平衡的重要性,此后这一概念广泛应用于中国经济学领域。[1]

理论基础

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的基础之上。在计划经济中,节约劳动、按比例分配劳动时间的规律被广泛应用。社会再生产需要考虑到全社会的不同需求,因此在社会总劳动时间内,每个生产部门所能获得的时间份额受到限制,这也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工作的核心原则之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