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琼(1964年——2012年12月6日),女,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镇人,曾任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邮政支局局长。因涉嫌贪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数罪并罚,于2009年4月24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死刑。法院认为她是“809佛山邮政储蓄案”的首犯。判决书显示,何丽琼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12月6日,何丽琼被执行死刑。[1] 人物生平
16岁进入当地邮政系统工作;
2001年2月起 担任澜石邮政支局局长;同年7月调至佛山市邮政局营业分局任职; 2003年4月至2004年11月调任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