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陈朝兴隆十四年(1306年),陈英宗把皇妹玄珍公主下嫁占城王制旻[mín](阇耶僧伽跋摩三世),得到乌、里二州(今广平省、广治省及承天顺化省)作为聘礼,翌年更名为顺州、化州,纳入陈朝版图。[1]后来制旻逝世,她本要依照占城风俗殉葬,但她最后被陈克终带走,两人在回到大越(陈朝的正式国号)的路上私通,前后接近一年才回国。玄珍公主被逼远嫁占城的不幸命运,受到不少人的同情。她为国家所作出的贡献和牺牲也感动了一些越南人建庙供奉她。但亦有人认为她没有殉夫和与人私通,违反封建道德,对她作出严厉谴责。 远嫁占城
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