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周县

东汉末年被废除的县
古地名。晋顷公十二年(前514年),魏国[guó]城南10里建平周城。秦置平周县东汉末年县废。

正文

晋献公二十二年(前655年),晋灭虢,迁其民于此,建虢城,置瓜衍县。晋顷公十二年(前514年),魏献子晋国朝中执政,晋国此时已经名存实亡。魏国在虢城南10里筑宗庙,建平周城,实为魏国的国都。
赵肃侯十一年(前339年),赵国占领平周城(邑),更名中阳城。秦昭王二十五年(前282年),秦拔赵国中阳、兹氏二城。秦王政二十二年(前225年),秦置兹氏县,中阳属兹氏县南境。
西汉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以中阳城复置平周县,属西河郡。东汉末年平周县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