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大兴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1]

大兴概况

大兴,自秦置县,定名于金,史称“天下首邑”,是距离北京市区最近的郊区,北部边界距市中心直线距离不足10公里。大兴连接南中轴线,横跨北京东部发展带和西部生态带,独有的地理优势,使他成为北京向华北地区辐射的前沿。
大兴处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到天津新港只需90分钟车程,是离海洋最近的北京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