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俊波(1968年8月-2017年3月18日),男,汉族,福建浦城县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省南平市委常委、副市长、党组成员,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曾任政和县县委书记。 2015年6月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2017年4月,福建省委追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2017年6月6日,中共中央追授廖俊波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日,中宣部追授廖俊波"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廖俊波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11月9日,获得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敬业奉献类奖项。2018年3月1日,被评为感动中国2017年度人物。 2017年3月18日,廖俊波同志在赶往武夷新区主持召开会议途中,于福建省南平市长深高速建瓯小桥服务区B区出口处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
人物履历
1988.09,廖俊波考入南平师范专科学校(现武夷学院)物理系,[3]就读期间被推选为系学生会主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