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对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

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晋中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