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是一个地理名词,[1]曾经作为一个正式的行政区域,[2]来源于解放前的河北省冀东道公署,[3]位于华北平原东北部,北倚燕山,南临渤海,包括当今的唐山、秦皇岛,天津东部、北部的宁河、宝坻、蓟州,廊坊北部的三河、香河、大厂,北京东部的通州、顺义、平谷、密云。[4] 今天已成为河北省内唐山、秦皇岛地区的代称。
历史沿革
1913年1月,中华民国袁世凯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地方各级行政官厅组织令》,废除旧有地方制度,改设省、道、县三级管理体制。随后冀东道成立。
1935年11月24日晚,殷汝耕在通县以“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委员长的名义,发表宣言,声称自即日起“脱离中央,宣布冀东自治”。11月25日,殷汝耕在通县蓟[jì]密专员公署召开了“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大会。12月25日,殷汝耕又将“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