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澳门的旅行证件
创建同名条目 往来港澳通行证,又称双程证 [a] ,英文Exit-Entry Permit for Travelling to and from Hong Kong and Macao [1] [5]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 香港 和澳门地区探亲、商务、旅游、留学、就业、人才引进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6] 。 1986年12月,《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经过国务院的准批,公安部公开宣布开放签发前往港澳地区和往来港澳地区的通行证,并规定从指定口岸通行进出 [7] 。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申请人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还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 [8] [9] 2023年1月8日起,由 国家移民管理局 公布恢复办理大陆地区居民旅游、商务赴香港签注的公告 [10] ,截止至2023年5月15日公告,已全面恢复实行内地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探亲、逗留、其他四类签注“全国通办”。 [11] 通行证共有探亲、商务、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逗留、人才、其他七种签注。申请人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证件办结时限应在工作日的7天之内,因为交通问题或其他特殊原因,签证和签注发出的时间可以延长到工作日20天左右。费用每证60元,不含注签。 [6] 自2024年5月6日起,北京等20个城市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签发证件。 [12]
历史沿革
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