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礼

北宋时期政治家、诗人
王安礼(1034年—1095年),字和甫,北宋政治家、诗人,抚州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人,是王安石的弟弟。[1]他在宋神宗时期担任尚书右丞尚书左丞等职务。
王安礼于嘉祐六年(1061年)中进士,后被任命为河东路安抚使。他曾被推荐入朝,受到宋神宗的重视,但因王安石执政而辞去职务。他对王安石的熙宁变法持保守态度,多次上书反对。王安礼以正直、仗义行事而闻名,他曾上言称“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言语罪人”,为苏轼乌台诗案中从轻处罚提供了帮助。[2]他还担任过开封府判官、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等职务,以及知江宁府扬州青州蔡州、舒州、永兴军等地的知府
王安礼在绍圣二年(1095年)担任太原知府期间去世,享年六十二岁,追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魏国公。他的诗作有《万年欢》等三首,其中《点[jiàng]唇》一首又作寇寺丞词。他的著作《王魏公集》共有20卷。

人物生平

王安礼嘉祐六年(1061)中进士,初入幕河东路唐介门下。熙宁三年(1070),西夏侵犯边境,河东宣抚使韩绛仓促调集四万百姓防守。王安礼坚决反对,认为“民不习武事,今驱之上阵,纵不为敌所败,亦会冻饿而死,应该停止征用”。后帅吕公弼采纳他的意见,改调精兵迎敌,使四万无辜百姓免于难。吕公弼非常感谢王安礼之议,并将此事上奏。宋神宗闻其才,召为崇文院校书,入集贤院,出任润州、湖州知州开封府判官,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知制[g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