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法律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是2006年5月30日发布的暂行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