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亿龙

衡阳市委原书记
李亿龙,男,汉族,1956年6月生,湖南长沙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正厅级)、衡阳市委书记。[1][2]
2018年1月15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李亿龙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百五十万元。

人物履历

1975.06-1978.03,望城县铜官乡知青
1978.03-1980.02,长沙商业学校财会专业中专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