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葬

一种葬礼习俗
二次葬也称洗骨葬或捡骨葬,[1]是指把已经埋葬过一次后,没有了皮肉的骨骼,放入陶瓮等容内,再次埋葬。[5]
二次葬是一种普遍存在于史前时期的一种葬俗,其显著特征是将死者的尸骨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埋葬方式,由于埋葬的一般都是没有皮肉的骨骼,且多数是易地安葬。[6]二次葬现存最早的文字记载来自《墨子·节葬》,记载百越地区的二次葬习俗,由于埋葬的一般都是没有皮肉的骨骼,且多数是易地安葬,所以又有“迁骨葬”“洗骨葬”“捡骨葬”“拾骨葬”等名称。[2]二次葬曾广泛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主要和一次葬相区别。[3]氏族社会的二次葬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葬仪形式,特别是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它与一次葬相比,有一些显著的共同点和差异。[3]中国的二次葬时间跨度长,分布范围广。20世纪80年代前期,二次葬成为一种葬俗,最早出现于新石器时代早期晚段,在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中段,中国南北方均已经出现了二次葬。二次葬从形式上来看有单人二次葬、多人二次葬、一次与二次混合的多人合葬等,但一般以单人二次葬和多人二次葬为主。[7]二次葬在大汶口文化,仰韶文化时期盛行。[4][8]
二次葬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们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乃至社会组织状况,是研究原始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7]

历史沿革

史前时期